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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广告诈骗门”再调查:谁是李娟背后的黑手?

发布时间:2018-07-24 18:21:10 所属栏目:编程 来源:财经十一人
导读:比亚迪“广告诈骗门”背后黑手闪烁,“Leochan”究竟是谁?面对这样一个大骗局,比亚迪、供应商、李娟貌似都是被骗方。事件仍在警方调查中。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比亚迪的风控能力令人怀疑 陈亮 张瑶 王斌斌 肖舒妍 实习生 周健/文 施智梁/编辑 谁也没想到

《财经》记者从比亚迪内部人士处获得了一份《关于深圳地区人力资源部保安科保安人员不作为的通报》。该份文件显示,6月6日12点38分停靠在比亚迪总部一号门,李某于12点41分直接进入比亚迪总部,现场值班保安未对李某做任何检查。李某在12点50分联系了比亚迪总部员工。该员工表示李某是突然到访,并未给其申请坪山工业园访客出入管理流程。

文件截图中,李某面部被打上了马赛克,但从身形来看,李某与李娟颇为相似。

比亚迪方面在7月16日发布公告,李娟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

除了7月16日公告外,比亚迪方面多次发表声明。比亚迪表示,2017年5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自有资源(广告及活动)试用及免费使用为切入点,主动与比亚迪联系并展开免费广告宣传。

比亚迪声明,2018年4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资源赠送及优惠价格的方式,推进比亚迪与阿森纳足球俱乐部之间广告宣传。

2018年5月底,比亚迪陆续接到外部单位关于李娟的相关征询。比亚迪调查发现,李娟等人在上海国金二期租赁办公场所,对外声称是比亚迪派出机构,同时李娟冒用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身份,使用与比亚迪高度相似的域名,伪造多枚印章,以比亚迪名义与多家广告公司展开合作。

比亚迪北美公司总裁李柯在其朋友圈发文表示,“远在美国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时,竟然莫名其妙的被骗子陷害了!警方一定要把什么陈振宇、宋博、李娟以及背后有猫腻的广告公司一并抓出来,狠狠严惩这样的欺骗行为!”

事件的另一方雨鸿公司发表声明,雨鸿公司从未授权李娟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包括比亚迪在内的任何广告业务,李娟亦不是雨鸿公司的员工。

对于双方都不认可的李娟来说,幕后老板是其唯一的希望。李娟亲属表示,李娟曾与背后老板进行QQ沟通,老板答应在6月8日前解决这些问题。然后6月8日之后,老板再无音讯。

这个幕后黑手真的存在吗?李娟亲属表示,未见过李娟老板,只知道老板使用名为“Leochan”的126邮箱与李娟进行工作往来,并通过QQ进行交流。其也无法证明陈振宇就是“Leochan”。

幕后老板在今年给李娟打过1200万人民币,李娟夫妻用这笔钱在上海静安区购置了房产,并投入自有资金50万左右用于装修等。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李娟幕后黑手为其在瑞安地产的上级陈振宇。威瑞广告负责人在7月20日告诉《财经》记者,已与陈振宇取得联系,对方表示李娟离职后未曾与之联系,并未指使李娟开设国金比亚迪。

另有一家上海广告公司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其在2016年时就服务于国金比亚迪,其掌舵人并不是李娟。

在家人的劝说下,李娟在今年6月26日报案自首,随被上海虹口警方带走。6月27日,案件转移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经侦支队。一名接近警方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李娟目前涉嫌合同诈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与民事合同欺诈行为不同,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成立条件十分严格,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要成立合同诈骗罪,必须证明李娟的种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才造成了当下还钱不能的结果。

司法实践和大量判例显示,不能仅依赖还钱不能的结果对李娟以合同诈骗罪定罪,法院往往需要对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进行深度探究。例如,如果她一方面享受了权利,而不愿意、不主动去承担义务,资金黑洞是她主观上造成的,说明她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是,如果李娟尽了最大努力,由于发生了自己无法预料的事实,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则难言她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将问题带回故事的开始,如果她不是为了侵吞这些钱财,为什么要滚雪球造下这场骗局?这些钱款,原本打算怎么填上?

比亚迪能免责吗?

多重假身份下,比亚迪被推至核心——供应商们认为比亚迪对李娟的行为知情,并已实质上受益,因此没有理由不承认李娟签下的这些合同并付款。

垫资公司和供应商们的一种可能维权方式是,主张与李娟签下的合同构成民法上的表见代理,即李娟在没有得到比亚迪授权的情况下向广告商发出委托,期间比亚迪受益,且在知情前提下未明确反对。

中国人民大学助理教授熊丙万向《财经》记者介绍,这需要证明两个核心事实,第一点是,广告商是否有充分理由相信李娟的假身份,或者说李娟是否给广告商营造了一个虚假但足以让人相信的外观,广告商们自身没有过错。其次,比亚迪是否对这些假合同的签订有明显过错——广告商需要证明比亚迪是否广泛知道这些广告行为,但没有提出异议。

例如,比亚迪公司出现在5月的阿森纳会场上,从法律角度看,确实仅能说明比亚迪接受了李娟在阿森纳这个单个事务上的福利,不能说明比亚迪对李娟的仿冒行为知情。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罗生门中所呈现的事实十分混乱,对每一个细节的认识不同均可能就“比亚迪是否知情”这一问题得出不同结论。

最新信息显示,除李娟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外,各方目前均未提起民事诉讼,比亚迪方面也已经改口称愿与广告商协商。

目前,还有更多掩藏事实需要去探索。7月19日,浦东经侦支队已提审李娟,李娟的供词、各方银行流水将为这场谜案写上新的注脚。

(本文为《财经》与腾讯独家合作内容,谢绝转载)

作者为《财经》记者,原载2018年7月23日《财经》杂志

责编| 王悦欢 yuehuanwang@caijing.com.cn

比亚迪“广告诈骗门”再调查:谁是李娟背后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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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核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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