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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层出不穷 家电企业商标维权行路难

发布时间:2018-08-05 02:49:04 所属栏目:编程 来源:中国经营报
导读:记者:高瑜静,童海华 连日来,拼多多购物平台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引发社会热议,而制假售假产业链更面临国人诘问。 随着创维集团(00751.HK)旗下RGB电子公司发布严正声明,打响维权第一枪后,康佳集团(000016.SZ)也加入“声讨”阵营。而这只是家电

例如,自2013年底,华帝公司发现有多款标有“Vatti”“華帝”“Vatti華帝”商标的商品,未获得授权情况下就在淘宝网上销售。为此,华帝公司在2016年时将淘宝网的运营管理方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及淘宝网上的卖家张某,一并告上法庭。

彼时,淘宝公司在辩诉中称,“由于平台拥有海量的经营者与商品、服务信息,且用户数据实时发生变化,平台没有能力和义务对每个经营者的营业活动及上架商品的质量状况、权利瑕疵进行审查。淘宝公司事前已尽到注意义务,在用户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明确要求其不得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商品服务信息。同时,华帝起诉后,淘宝公司依法履行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对涉嫌侵权的信息予以排查,确认链接已断开。”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6日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为,华帝公司指控淘宝店主张某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张,证据不足,不能成立。由于淘宝店主张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华帝公司关于淘宝公司构成帮助侵权的主张亦不能成立。

与此同时,法院还认定,华帝公司作为涉案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一经合法投放市场,其商标权利即已用尽,不能对商品的进一步流通予以干预,否则可能使其获得不合理的利益。

连日来,随着拼多多“山寨”风波的持续发酵,关于“电商平台上商家侵权,平台担何责任”,引发社会疑虑。北京展翅律师事务所朱洁琼律师告诉记者,电商平台需要承担有限的审查义务。

“说有限,是因为电商平台不太可能审查所有的内容。但电商平台还是能采取一些举措,不能对明显的违法现象视而不见。目前国内通行的就是‘通知-删除规则’,即权利人发现平台上的侵权活动后可以通知平台(投诉),要求平台删除。若平台删除,则不承担责任。”朱洁琼律师说道。

据悉,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实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朱洁琼律师进一步指出,由于我国的市场诚信体系尚待完善,商标侵权者经常改头换面反复侵权,权利人往往不堪其扰。“关于电商平台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一直是知识产权业界讨论的重要议题”。

(编辑:核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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