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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不配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8-11-23 12:04:44 所属栏目:编程 来源:虎嗅网
导读:原标题: 人间不配互联网 10年前,谷歌(Google)退出中国;10年后,谷歌打算退出欧洲。 谷歌退出欧盟的原因,和退出中国不大一样。如今的欧盟,已不再是互联网乐土。毋宁说,随着全球孤立思潮的兴起,“网络开放”这事儿越来越虚无缥缈,各国政府纷纷拿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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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人间不配互联网

人间不配互联网

10年前,谷歌(Google)退出中国;10年后,谷歌打算退出欧洲。

谷歌退出欧盟的原因,和退出中国不大一样。如今的欧盟,已不再是互联网乐土。毋宁说,随着全球孤立思潮的兴起,“网络开放”这事儿越来越虚无缥缈,各国政府纷纷拿跨国互联网公司开刀。连接全球的互联网,大有被全球干死之势。

两相比较,中国反倒成了网络制度建设的领头羊。

想在欧盟赚钱?门儿都没有

谷歌这次扬言“退欧”,直接起因是“链接税”。

这已经不是谷歌第一次跟欧盟闹别扭。早在2017年,因为“滥用搜索的垄断优势”,,欧盟已经向谷歌开出了高达24亿欧元的罚单,为当时反垄断罚金的最高记录;但这个数字很快被超越——今年7月,欧盟以“安卓涉嫌垄断”为由,再次向谷歌开出了43亿欧元的天价罚单。

然而这一切都还没完。时间来到9月,欧洲议会通过了颇具争议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其中就包含了未来可能成真的“链接税”提案。

链接税是啥?

在互联网世界里,引用其他作者的原创内容,如果要复制粘贴全文转载,需要取得原作者同意,也就是“授权”,这是人尽皆知的常识(如果你是个微信公众号运营编辑,大概对这个流程再熟悉不过了)。更多时候,大家也会打一打并不危险的擦边球,发个标题、简述内容、粘上超链接等等,一般来说也就不必“授权”了。

而链接税则暗示,将来无论是标题、概述还是链接,都需要获得授权——这简直要了谷歌、脸书等公司的命。再加上和欧盟纠缠多年的恩怨,发出“脱欧”威胁,自是情理之中。

然而,欧盟可不止在给谷歌或脸书添堵。今年5月通过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也就是臭名昭著的“GDPR”,令中国的阿里、腾讯、头条等大公司也犯了半天恶心。

一位中国留学生告诉我,他在欧洲无法使用网易云音乐听歌,非常苦恼。

简单来说,隐私是个筐,啥都能往里装。本来能凭借“避风港原则”安心经营的各路网络服务商,如今在GDPR的框架下,与一个个用户的隐私产生了强烈冲突,难免瑟瑟发抖。

对于GDPR的具体限制,试图或曾经试图在欧盟拓展业务的互联网从业者早就烂熟于胸,而暂居国内者恐怕尚未领略其威力。用几句人话简要描述GDPR的规定:

  • 细腻到人头的隐私授权。A与B合影,如果照片要在网络使用,需要A与B两人都正式授权同意,不能在用户协议中默认授权。如果合影中有100人,需要100个人都各自授权,没有例外;

    • 欧盟居民在海外的信息同样受管制。比如德国公民在北京街头自拍,中国互联网公司不能将该照片作为“北京”“中国”相关素材使用,否则可能面临纠纷;

      • 平台不能代理授权。比如用户已授权平台A,平台A不能直接授权给平台B,而必须要经过用户专门同意。且如果用户撤回授权,平台A不仅自己需要停止素材使用,也必须负担及时通知平台B、令平台B停止使用的责任;

        • 不允许全授权(用户在平台产生的一切内容)。用户协议必须规定授权哪些内容,未明确的内容等于没授权……

          不一而足。

          相信每一位曾经负责过具体产品的互联网公司经理,都理解上述限制有多复杂难搞。GDPR通过后,互联网公司一片哀嚎,违反规定的业务只好暂停;有改造可能的产品,火速改造,加上获取授权的业务逻辑再上线。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部分授权项目不能仅仅写在用户协议里(按GDPR规定无效),也需要增加其他的授权方式,比如弹窗确认等。

          而在改造期间,亟需授权的各种内容,则务必连夜找律师请用户授权。由于有谷歌天价罚单前车之鉴,互联网公司都战战兢兢,生怕成为欧盟杀鸡儆猴的工具。尤其对于刚刚将生意做到欧洲的跨国公司而言,如果还没赚钱就吃了罚单,未免伤到骨子里。

          在GDPR管制下,想做守法的良善公司,也不容易。不管是产品改造还是申请授权,都不仅需要时间,也需要白花花的银子。多数互联网公司的现金流本就捉襟见肘,此番折腾后怕是吃不消。即便对于财大气粗的各国互联网巨头,如此法律导致成本居高不下,欧盟地区的收益是否还能诱惑他们?

          因为GDPR的影响,在欧洲上学的中国学生已经遭罪。他们登录中国的网站和应用,都会弹出GDPR的提示。听不了云音乐的留学生,只是其中一个缩影。

          一个难题摆在互联网公司经营者面前:是顶住压力传播互联网自由、共享的福音,还是认清自己企业家的本质,以盈利为先,放缓进军欧盟的脚步?

          建起自己的墙

          与中美相比,在互联网领域相对落后的欧盟一向号称“科技圈警察”。他们会通过GDPR、链接税等法案恶心跨国公司、保护本地互联网生态,多少可以理解。

          然而,在互联网领域具有优势的中美两国,也同样是这么做的。

          在苹果将中国用户数据储存在云上贵州后,一些用户便颇为不满苹果公司对用户数据保护不力,认为有关部门“管得太宽”。然而,今年3月,川普签署了被戏称为“互联网长臂法案”的“CLOUD法案”(《澄清域外合法使用数据法》,the Clarifying Lawful Overseas Use of Data Act,CLOUD Act),美国依法进入“管得更宽”的时代。简单来说,川普可以调查微软的爱尔兰服务器了。

          依据CLOUD法案,云上贵州的数据应该接受美国政府的依法调用。也就是说,中国苹果用户的数据不仅不能对中国政府保密,还要接受美国政府的调查。除了苹果的云上贵州,亚马逊的AWS中国也同样面临此番窘境。

          如果说GDPR看上去还是针对全部互联网公司的“平等对待”,没有什么国家、区域色彩,那么CLOUD法案限制跨国公司之心则昭然若揭。监控本国互联网公司在他国的业务,就为进一步的征税、罚款铺平了道路。这样的法律如果一部部出台,跨国互联网企业“逃税大户”的历史或将一去不返了。

          你也可以将其理解为川普“孤立主义”“逆全球化”的一部分。早在CLOUD法案之前,川普已于2017年末推动了民主党政治遗产“网络中立法”的废除。一些自媒体曾有解读,认为废除网络中立法是针对外国的举措,并做出惊人预言如“中国断网”等——类似夸张预言当然是荒谬的,但网络中立法的废除,也确实削弱了跨国企业(比如中国互联网巨头)的竞争力。

          网络中立明明讨论的是电信运营商与网络资讯的关系,跟跨国企业又有何干?

          (编辑:核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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