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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要建网络强省!三年新建31241个铁塔,58868座物联网基站,7298座5G基站!

发布时间:2018-05-31 08:07:36 所属栏目:建站 来源:站长网
导读: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我们不仅看到了广东省政府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给予的高度重视,包括专项

(一)坚持规划先行。各地通信行业或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联合编制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与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城乡规划紧密衔接。各级铁塔公司每年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及时报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地政府在规划公路、铁路、地铁、机场及其他大型场所时,要同步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空间。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审批各类法定城乡规划过程中,如涉及通信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要征求当地铁塔公司意见;如涉及通信管道、机房、综合管廊等通信基础设施,要征求当地电信、广电运营企业意见。(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南方电网公司,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二)开放公共资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偿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等公共建筑或物业,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各有关政府部门要积极推动利用路灯杆、信号杆、路牌杆、垃圾站等市政设施支持基站建设。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在制订和实施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过程中,如需了解公共建筑、物业等信息,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国资委等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一杆多用”试点。各地政府要开放社会杆塔和通信杆塔资源,推广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纾解基站站址紧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或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牵头组织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地开展试点,明确由1至2家具有较好市场基础的杆塔建设企业具体实施,探索建立杆塔资源共建共享和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统一杆塔信息平台,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广播电视等各类杆塔资源集约建设和“一杆多用”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统筹现有专项资金渠道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选取市场配置难以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环节给予重点扶持,大力支持公共资源开放、智慧杆塔推广应用、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修编等工作,扶持资金向粤东西北和农村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市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用地保障。各地政府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铁塔站址等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要积极予以保障,及时将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相关规定,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可按公共设施用途落实用地。新建基站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建方式、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据通信企业提供的合法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材料,依法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手续。对因历史原因导致手续不全但已建基站铁塔的用地,要遵循尊重历史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流程,补办土地相关手续,不再补办建设用地预审手续。对铁塔公司接收的电信运营企业的存量基站铁塔,因历史原因尚未完成相关房产转移登记的,各地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研究解决。(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六)提高审批效率。省通信管理局要针对通信基站铁塔站址报建涉及的权属部门较多,且同一行业的省级和地市权属部门要求的报建资料文档格式及处理方式不同等问题,结合5G基站高密度、低空间、微小化的发展趋势,协调规划、道路交通、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林业等部门统一制定行业内的报建资料文档格式,明确审批流程,并由各市参照执行。各地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针对铁塔站址建设的特点,简化申报、审批等操作性手续,为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基站项目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改为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无需环保部门审批。南方电网公司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用电申请纳入报装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林业厅、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南方电网公司)

(七)维护建设秩序。加快出台《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细化信息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建设规范。各地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妨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保护的行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投诉集中的通信覆盖难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有线电视接入机房和接入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公安机关要联合通信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惩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改动、迁移和损坏的,征收或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先建后拆和成本补偿原则,给予合理补偿并明确迁改路由。(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八)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对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健全各地级以上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落实电信和互联网企业等各类主体的安全责任。全省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要同步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做好安全测评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省通信管理局要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机制,落实信息通信网络单元定级备案制度,定期开展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健全我省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提升5G、IPv6、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技术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用户信息安全。(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

四、组织实施

(编辑:核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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