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核心网 (https://www.hxwgxz.com/)- 科技、建站、经验、云计算、5G、大数据,站长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站 > 正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28 00:37:40 所属栏目:建站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导读:据财政部网站11月27日消息,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财政部网站11月27日消息,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巩固营改增及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征求意见稿》将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等适用税率调整为13%;将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保持不变。同时,明确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为平稳过渡,本法公布前出台的税收政策,确需延续的,按照国务院规定最长可以延至本法施行后的五年止。待过渡期结束,按照《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制定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继续执行。

(编辑:核心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