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核心网 (https://www.hxwgxz.com/)- 科技、建站、经验、云计算、5G、大数据,站长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界 > 正文

深圳发布P2P良性退出指引:以柔性方式化解市场风险

发布时间:2019-03-02 18:45:49 所属栏目:业界 来源:澎湃新闻(上海)
导读:(原标题:深圳发布P2P良性退出指引:清退组必须有会计师事务所代表) 澎湃新闻记者 刘茜琳 在监管部门于去年12月下旬下发《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称175号文),定调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后,深圳公布了网贷机构良性

5.清产核资和退出方案制定。清产核资工作应在清退组成立20日内完成,退出方案应在清退组成立后的15日内制定。兑付应当按照先本金后收益的原则。退出方案的执行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其中网贷机构代偿余额在1亿元以下(含)的,原则上不超过1年。

6.第二次重大事项投票表决。第二次重大事项投票表决,应在时清退工作满足一定要求后的两日内实施。表决事项包括经优化后的良性退出方案或其他重大事项。

7.资产清收、处置及清偿。清退组可委托出借人或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建资产管理小组及时处置或进行保值性、收益性托管,以提高处置效率、把握处置时机,争取最大化维护出借人权益。对于逾期60日以上的借款人,网贷机构可依据之前与借款人的约定,通过自身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发布逾期名单;针对逾期90日以上的借款人,网贷机构可依据之前与借款人的约定将有关逾期名单及证明材料上报,,争取纳入黑名单或信用惩戒系统。

8.退出程序终结。当所有回收资金清偿完毕,或经清退组确认所有网贷业务确无可回收资金时,网贷机构应及时向全体出借人公告并向区金融工作部门报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出借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退出程序终结。

王凤枝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王凤枝_NT2541

(编辑:核心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