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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疑心产品设计缺陷起诉夏普电视 富连网官方回应:不公平 不合理

发布时间:2017-11-09 03:00:37 所属栏目:移动互联 来源:财经网科技
导读:近日有媒体报道,消费者薛先生购买两台夏普电视,却发现两台电视分别出现不同问题,由于已过退货时间,遂将夏普电视生产商烟台富达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诉上法院,要求退换电视机费用、检测等费用。 近日有媒体报道,消费者薛先生购买两台夏普电视,却发现两

近日有媒体报道,消费者薛先生购买两台夏普电视,却发现两台电视分别出现不同问题,由于已过退货时间,遂将夏普电视生产商烟台富达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诉上法院,要求退换电视机费用、检测等费用。

近日有媒体报道,消费者薛先生购买两台夏普电视,却发现两台电视分别出现不同问题,由于已过退货时间,遂将夏普电视生产商烟台富达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诉上法院,要求退换电视机费用、检测等费用。

原告薛先生分别于2017年7月21日在京东网站购买夏普LCD-50NX100A(下称50寸)电视机一台,8月2日购买夏普LCD-45SF460A电视机(下称45寸)一台。

薛先生在自行安装电视Wi-Fi模块时发现50寸电视机后盖铭牌下有凹陷,随后薛先生将京东购买的两台夏普电视送到了第三方机构信测公司检测。8月16日,信测公司出具报告(编号为ES170719001S)显示,45寸电视机“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测试”的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同日,信测公司对50寸电视机出具报告(编号为:ES170719002S)为“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的结果为“不合格”。

薛先生认为夏普所生产的两款型号的电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存在明显质量缺陷。薛先生带着这两份报告,把夏普电视的生产商烟台富达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诉上法院,日前北京朝阳法院受理此案。就此财经网科技联系了夏普中国区经销商富连网,富连网就此进行了官方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11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用户因所购型号为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的夏普电视机产品存在缺陷”。本着对夏普全球用户负责的原则,富连网作为夏普中国区经销商,现将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关于“用户起诉夏普电视生产商”的事件,截至目前,制造商及我司均未收到法院有关此事件的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件;消费者若未按警示要求擅自拆开机器或任何部件、或者擅自调整机器或任何部件,均不符合机器的安全操作规范,若据此而将产品责任归咎于生产商,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二、所有夏普电视产品进入市场前,均经过严格的产品质量检测,并取得国家级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17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的产品质量抽查中,LCD-45SF460A夏普电视机检验结果为合格产品。此外,在北京三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检验测试中,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均为质量合格。

对于目前网络上所出现的未进行事实求证、仅以单方信息作为基础的歪曲失实报道,属于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毫无事实根据,已严重损害夏普的商品声誉、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权利人将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夏普的商品信誉、商业信誉,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民事侵权、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们非常感谢媒体朋友们的关注,并欢迎广大媒体监督,同时,也希望所有媒体朋友能够尊重事实,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市场环境。

郑州市富连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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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用户和夏普方面对于产品质量事件各执一词,财经网科技将继续跟踪事态进展的最新进展。

(编辑:核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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