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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别被销量和好评迷惑,我们可能都被骗了!

发布时间:2017-11-12 08:54:33 所属栏目:移动互联 来源:重案组37号
导读:11月10日上午,李竞在给一家网店的某商品刷单后,将截图发给店家。不到1分钟,他就收到两个微信红包:一个是刷单费用的返款,另一个是刷单的佣金——3元。 11月10日上午,李竞在给一家网店的某商品刷单后,将截图发给店家。不到1分钟,他就收到两个微信红

“Yes!淘”客服人员说,制造假物流环节常用两个方案,一是收件人不会收到真正的包裹,“可以设置发件地、收件人、收件地、电话等真实的物流信息,收到的却是一个空包裹。”这被视为四星安全系数的方案。

“五星安全系数”则是,收件人会收到真实的包裹,不过包裹中的物品由商家来定。“这种方式安全系数高,但商家所需的成本会更大,商家自己联系物流,一般是5-10元一单。”客服说。

在“Yes!淘”刷单平台,为完成一条龙刷单服务,客服人员还向商家推荐使用“极致空包”网站来发送空包裹。

重案组37号登录“极致空包网”后发现,每个空包裹根据不同的快递企业设有不同价格,涉及17个快递公司,每个空包价格都在4元以下。

“发送空包裹时,只需在平台注册好账号后,将钱充值到账户中,选择相应的快递公司,填写收货地、发货地、收件人、发件人信息即可”。工作人员介绍。

每次刷单全过程完成的背后,平台也能从中获利。

在“Yes!淘”上,刷手与商家间的交易并不直接用钱,而是用平台的虚拟货币,即“任务点”进行交易。

商家要发布刷单任务,必须向平台充值并购买“任务点”,作为支付刷手的佣金。平台规定,普通商家购买一个“任务点”需支付0.8元,成为会员后会有相应优惠,为0.6元。

刷手无需购买“任务点”,每完成一次刷单后,会得到商家给的“任务点”,但他们要通过平台把这些任务点换成钱。

按照平台的转换率,普通刷手每1个任务点只能兑换0.4元,如果成为会员,1个任务点可以兑换0.6元。

也就是说,平台将1个任务点卖给普通商家收取0.8元,兑换给普通刷手支付0.4元。普通商家花8元购买10个任务点,并发布10点的刷单任务,普通刷手完成后,能将10点兑换成4元。一出一进中,4元差价就落入平台的口袋。

如果商家和刷手同为会员,1个任务点都对应0.6元。平台赚取的就不是“差价”,而是会员充值费:年卡225元、半年卡120元、季度卡75元、月卡30元、七天卡15元。

“双十一”别被销量和好评迷惑,我们可能都被骗了!

▲“Yes 淘!”上可以充值成为会员。网络截图

51刷单网则并不设置类似虚拟货币,交易直接在商家和刷手间完成。平台的获利方式主要是入驻费,其中刷手为199元和299元,商家为300元和500元。

刷单带来高销量、多好评的“虚假繁荣”,让一些商家深陷其中。也有商家发现,当刷单由暗转明,越来越产业化后,刷单带来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并不成正比。

某电商平台商家林华交了500元入驻费后,成为51刷单网的一名“主持”。“新开的C店,你不刷销量,店铺等级根本提不上去。淘宝规定参加活动的商家必须是一颗钻或以上等级,销量和等级上不去,产品再好也参加不了淘宝的活动,局面就更打不开了。”

如何能升到一钻的等级?林华说,必须刷够250单。他算了一笔账,按比较便宜的每单3元的刷单价格,升到一钻的费用是251(单)×3元(佣金)×3.6元(邮费)=2710.8元。“要知道我开一个店,保证金才1000元。”

尽管如此,林华表示,店铺前期基本上都要刷单,不过是力度大小问题,“有些店主想打造哪一个爆款,前期就得把销量刷起来。”

也有商家称,随着各电商平台筛查刷单技术提高,刷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成本也在提高,因为别的商家都在刷,投入也越来越大。相比前几年,同样的投入想获得更好的推荐,“几乎不可能”。

此外,刷单的代价也在提高。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刷单者还可能担刑责。今年6月,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宣判。

25岁的李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并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吸纳电商卖家成为会员,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证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及体验费,并通过该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一年多非法获利90余万元。

6月20日,李某因非法经营罪等一审被法院判处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刷单不仅是虚假宣传,还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工商部门和电子商务管理部门也应下“狠手”来治理刷单。今后立法和执法中,也应加强对电商平台责任的要求,包括平台先行赔付、技术监控、巡查制度、数据审核等。而对消费者因刷单产生误判出现的惩罚性赔偿,也应尽快写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

(编辑:核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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