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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微博到底归不归你?“霸王条款”与内容平台竞争之痛

发布时间:2017-09-20 08:41:14 所属栏目:编程 来源:新榜
导读:企业怎么做品牌推广 好推宝助力品牌提升知名度 微博一直都有用户在讨论内容版权归属的问题,不缺乏土壤,也不缺乏火药味。这次不过是微博的主动回应,点燃了这把火而已。 亲,我好喜欢你的文章,能贴到朋友圈吗? 我不能做主,我们得向微博写个申请,需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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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怎么做品牌推广 好推宝助力品牌提升知名度

  微博一直都有用户在讨论内容版权归属的问题,不缺乏土壤,也不缺乏火药味。这次不过是微博的主动回应,点燃了这把火而已。

  “亲,我好喜欢你的文章,能贴到朋友圈吗?”

  “我不能做主,我们得向微博写个申请,需要微博的同意你才能贴,要不然咱们得违规。”

  微博一贯是段子集散地,但在上周,最多的段子可能集中指向了微博本身。

  原因在于,在上周不断有微博用户提示,让大家注意《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更新前的1.3和1.5两个条款。

  1.5项条款大意为:你的原创内容如果被其他平台未经微博授权转载了,你可以无偿授权微博去维权,但维权的收益全部“归微博平台独立所有”,而用户却要为微博的索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协助”。

  上周六凌晨,微博发布了一则关于微博内容版权归属的说明,单方面宣布:“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

  

你写的微博到底归不归你?“霸王条款”与内容平台竞争之痛

《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中的1.3项条款

 

  微博给用户设置了规则,却没有说它自己有没有单方面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化的权利,如果进行商业化,利润如何分配给用户微博也没提。

  洋洋洒洒一长篇非常绕口的说明,简而言之四句话:

  1、你发了微博,内容版权就是我独家的了,但我不会给你钱;

  2、不论是谁想把你发布在微博上的内容转发到其他平台,都要经过微博书面许可,包括你自己;

  3、如果第三方平台没有取得用户和微博的共同同意,就使用微博内容的,那就是不正当竞争;

  4、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好。

  微博让用户二选一:要么将原创内容的版权归属于我,要么别使用微博产品。

  

你写的微博到底归不归你?“霸王条款”与内容平台竞争之痛

更改前

 

  

你写的微博到底归不归你?“霸王条款”与内容平台竞争之痛

更改后

 

  许多微博用户觉得这条用户协议有侵犯用户利益之嫌,他们炸开了锅。有用户用一句话总结微博的态度——“我是你爸爸”。

  一些知名大V对微博这次赤裸裸的“霸王条款”进行了猛怼。

  @李艾佳:微博,无耻不是你掠夺版权的通行证。

  @马伯庸:我在微博上首发了篇文,杂志想刊登,可如果新浪不同意,我本人点头都没用?

  @东东枪:你家的车,在我修的路上跑了一趟,以后再去哪就得先跟我申请才行了。

  @吾皇的白茶:微博就算和其它平台竞争,也应该善待创作者,而不是这样......

  @五岳散人:给商业对手挖坑的时候,就别捎带普通用户了。

  迫于压力,更新后的条款规定,你还可以无偿授权微博去维权,不过维权的收益全部“归微博平台独立所有”,和用户为微博的索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协助”被去掉了。

  在这件事里面微博有错吗?如果有错,是什么东西让微博犯了这个错?其他平台会犯这样的错吗?这个错的背后是什么呢?你就不好奇吗?

  转载微信、今日头条的内容,

  也需要书面许可

  周六下午,微博又发布声明,允许用户个人将自己的微博原创内容发布到其他平台,但不允许未经微博许可,第三方平台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非法抓取。

  微博总裁王高飞(@来去之间)也回应称:你可以自己发给第三方,但是不能单方授权第三方直接来微博抓,来微博抓还需做微博授权。

  

你写的微博到底归不归你?“霸王条款”与内容平台竞争之痛

微博总裁王高飞(@来去之间)的回应

 

  2013年,微信为了享用内容的独家版权,曾经也这么干过,当时的《腾讯服务协议》11.1条和《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9.1条曾规定:“腾讯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均归腾讯所有,但(腾讯)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对自己发布的内容已合法取得知识产权的除外。”

  当时就有网友评论:“你有权在微信公众账号中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腾讯的知识产权。”

  腾讯法务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份协议的原意是,由腾讯公司在微信平台提供的内容,知识产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发布的内容,知识产权归用户本人或原创者所有。但因为措辞问题,导致了公众和媒体的误读。

  之后,腾讯将这条有争议的协议条款改为“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今日头条也在头条号的注册协议中指明,知识产权归作者或原始著作权所有人。

  不过,用户想要转载微信公众号或今日头条的文章到其他平台,也需要向腾讯或今日头条提交申请,并取得平台的书面许可,否则,出现任何差池都和平台无关,严重的,平台还要惩罚你。

  

你写的微博到底归不归你?“霸王条款”与内容平台竞争之痛

《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

 

  

你写的微博到底归不归你?“霸王条款”与内容平台竞争之痛

《今日头条用户协议》

 

  今日头条规定,如果用户违反条例,今日头条方面“有权独立判断将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删除跟帖、短期禁止发言、限制帐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关闭帐号等措施,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

  “引起或导致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用户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应赔偿第三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如因此给字节跳动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微博、微信和今日头条在内的相关协议规定“用户转载内容要取得平台书面许可”合法吗?

  据虎嗅报道,有法律人士认为,微博的服务使用协议属于格式合同,并不表示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同理可推,微信和今日头条也一样。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用户对其在微博发布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版权)。

  “既然用户享有版权,那微博就没有权利限制用户在其他地方发布。”赵占领认为,微博通过用户协议的约定方式,单方面排除对方(也就是用户)的权利,增加对方义务,属于无效条款。

  微博对版权是否归用户所有也做了回应:版权或者说著作权理所应当是属于内容创作者所有的,权利本身都归属于作者。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

(编辑:核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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