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首歌曲下架KTV,众矢之的音集协
周亚平告诉河豚君:“仅2017年,国家版权局就收到KTV经营场所对音集协的17起投诉。投诉的问题都是版权费收费当中天合瞒着音集协干的各种违规违法问题,包括收费信息不透明,利用收费之便中饱私囊,收现金不入账、现金不开票据,收费工作人员向KTV场所吃拿卡要,利用隐蔽手段分流版权费等。” 而真正让音集协下定决心与天合解约,是天合公司多次拖欠向音集协结算版权费,最长的一次时间长达近一年半之久,严重损害了全体会员的利益,导致音集协委托天合收费的目的无法实现。 可是,11月6日,天合文化集团发布的声明却显示“与音集协合作10年,足额上交版权费十几亿元”,并指出“音集协进来的一系列行为,尤其是其【2018】第064号、【2018】第077号公告,是不负责任的,有悖诚信的,已造成市场不安”,且认为音集协单方公然宣布终止合作的行为是无效的。 对此,周亚平不想解释太多,“现在案件正在审理阶段,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相比于周亚平的坦然,天合那边倒显得支支吾吾了。11月7日下午,娱乐资本论致电甘肃天合文化有限公司,咨询对方“是否与音集协产生纠纷,在走解约程序”,对方表示“不清楚”,随后挂断了电话。 事情到此为止,看似已经真相大白。可是还有音集协的会员单位权利人方及KTV方。 三 搞笑的是,音集协说的是为会员单位权利人谋取利益,钱最终是分给他们。但2015年中央电视台的报道显示,“记者采访发现,很多歌手至今却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 一位接近音集协的人士告诉娱乐资本论:“这两年退会的比较多,像灿星、英皇都是之前是音集协的会员,后来退会了。” 河豚君在音集协权利人库里面也未搜到上述两家。这也得到了周亚平的证实:英皇是把版权委托给代理商,代理商是音集协的会员,后来退会了。至于灿星,周亚平没有多说。 而无论是上述人士的说法,还是周亚平的说法,,都指向一点:单独出来与KTV打侵权官司,能挣得更多。 这就是业内人士口中的“个体权利人”,他们不属于音集协的会员单位,但音集协的会员单位KTV又恰恰使用了他们的音像作品。 厦门市的38家KTV经营者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2011年,他们被集体组织起诉,要求支付音乐作品使用费。没想到三年不到,又以同样的理由被告上法庭,这次主体不是音集协,而是没有加入音集协的个体权利人。他们通过授权福州某版权代理公司起诉,要求每家经营者停止使用并删除侵权的音乐作品,并按每首1000元赔偿经济损失。 当时厦门中院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将KTV经营者侵权行为分成了三种类型,并作出了不同的赔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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