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核心网 (https://www.hxwgxz.com/)- 科技、建站、经验、云计算、5G、大数据,站长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大数据 > 正文

上海“疫苗版药神案”发回重审

发布时间:2019-11-29 00:46:09 所属栏目:大数据 来源:财新网
导读:(实习记者 蒋芷毓 见习记者 陈竹沁) 历经一年多,上海“疫苗版药神案”于11月27日二审宣判。上海高院认为,该案中有关将涉案疫苗违法携带入境等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因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去年1月,上海三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美华丁香妇儿门诊

  (实习记者 蒋芷毓 见习记者 陈竹沁)历经一年多,上海“疫苗版药神案”于11月27日二审宣判。上海高院认为,该案中有关将涉案疫苗违法携带入境等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因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去年1月,上海三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美华丁香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下称美华门诊部)销售假药罪成立,其法定代表人及三名参与疫苗销售的涉案人获刑四到七年不等。

  由于涉案疫苗被证实为境外合格疫苗,并非假冒伪劣,此案曾引发社会舆论对“销售假药罪”相关立法的关注(详见财新网:假药定义是非不断 北京律师建议重释销售假药罪)。被告人孙勇平的代理律师斯伟江告诉财新记者,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境外真药不再“按假药论处”,被告人或将被改以非法经营或走私定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明知相关疫苗未经批准进口、未经依法检验的情况下,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间,美华门诊部为迎合客户对疫苗接种的需求,其法定代表人郭桥决定并指使公司人员向公司保险组长胡盼盼违法采购13价肺炎疫苗(Prevenar 13)、轮状病毒疫苗(Rotarix)等11种疫苗共计1.3万余支,并对外销售、接种;胡盼盼为非法牟利,通过孙勇平联系新加坡相关诊所提供疫苗,又指使和安排简立和等人负责携带、运输入境,后加价销售给美华门诊部。

  该案于2016年11月案发,适值涉案13价肺炎疫苗在中国获批上市。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各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了关于采购销售涉案疫苗系因国内需求量大、疫苗质量有保证、销售并接种此类疫苗患者受益等辩解及辩护意见,但未被一审法院采纳。

  根据当时的《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即按《刑法》第141条“假药”论处。

  上海三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实施销售行为时,依法应认定非法销售假药;即便部分疫苗获批上市,按规定仍需随机抽检,涉案疫苗未经合法途径入境且未经任何国家指定专业机构检验就予以销售,亦属于非法销售。

  在社会危害性上,法院指被告单位将疫苗装在仅用冰块保温的简易设备中乘坐飞机长途带入境,销售给客户前也没有经过检验,涉案部分疫苗系用于婴幼儿、儿童等特殊人群,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后果不堪设想。另外,2011年被告单位已因违规使用未经批准的进口疫苗被行政处罚过,主观恶性较深,依法应予严厉处罚。

  不过,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即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该法修改了假药、劣药的定义,取消了旧法“未经批准进口的药按假药论处”的规定。

  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124条规定,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或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药品,均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且特别规定“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10月17日,被称为现实版“药神”的翟一平案一审宣判。翟一平等人利用境外渠道购买抗癌药品,通过qq、微信等渠道向癌症患者销售。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翟一平伙同他人共同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药品,数额达47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因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从轻处罚,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斯伟江告诉财新记者,依照翟一平案的判决结果,现估计其当事人孙勇平仍然会被定罪,但罪名可能会变更为非法经营罪或者走私罪。上海“疫苗版药神案”发回重审

  [财新与南方周末联合推出“财新南周通”联名卡,一键订阅、双重精彩,为用户提供更丰富、更多元的优质内容。可点此订阅。]

(编辑:核心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