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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V对话:详解虚拟主播Vtuber的制作与IP打造

发布时间:2020-05-20 03:27:20 所属栏目:教程 来源:站长网
导读:副标题#e# 5月15日,由VR陀螺、天翼云VR、人民网5G创新中心联合推出的国内首档VR虚拟访谈节目《超V对话》第三期正式播出,该节目由VSWORK虚拟空间提供技术支持。(特别鸣谢超次元为本期节目提供虚拟角色) 本期节目中,主持人VR陀螺主编案山子与Bilibili Vi

坚叔:这是最直接的,因为我们很多的偶像虚拟艺人所需要的一些内容生产,包括承载的平台 VR,是一个非常好的进入式空间。现在NIJISANJI这家公司也在做VR体验,就是聊天室这样的一些服务和商品。VR是一个很好的技术实现手段,去拍摄虚拟艺人在现实空间活动的blog视频内容。

关于AR/VR的大众点和小众点,大众的应用场景,K12的教育,包括线下亲子娱乐形态。迪士尼的一个项目《幸会史迪奇》,在一个剧场里面看动画片,主角史迪奇会跟底下的小朋友进行互动,这个其实就是虚拟主播。提到小的应用场景,心理咨询、电影节的虚拟DJ。

Q:在现在市场环境下,原创IP和原IP来做虚拟偶像哪个比较可行?

亢亢:我们现在接触的案例当中,两种都有。我们VirtuaReal社团基本是以原创为主,当然也有大量IP积累。

用原IP来运营存在一些取舍问题,通过这种和用户的频繁互动,反而会降低用户对他的一个想象力和想象空间;原IP在虚拟主播这块是没有营销要求的,它更多是做一些营销传播、长尾效应。

越大的IP,它当时合作声优的成本、时间也需要配合。如一个优秀的声优,它更重要的是怎么样揣摩一个角色,用符合这个角色的声线、语调、语气去演绎当时这个内容。

但是中之人更多的是在于他跟观众的那种互动感,他怎么样控制直播的那种氛围、节奏等等。所以这两者的技能树其实还是有比较大的差别。

Q:中之人的挑选标准条件是什么?

坚叔:声音是肯定排第一的;再次是直播的经验,或者说带动气氛的潜力;然后是才艺。比如说他本身跳舞很厉害,那就需要好的光学动捕设备和好的软件来还原他的效果。最后做虚拟偶像看重一点是心态。

亢亢:我们可能跟坚叔不太一样,但也分两两类,一种是原创孵化的这种虚拟艺人或虚拟主播,可能坚叔的第一个标准声音是我们的最后一个标准。我们的标准可能稍微总结来说就是三点:

第一是懂虚拟,他能够理解虚拟主播和其他主播有什么样的区别。所谓的懂虚拟是说,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会有自己的一个虚拟形象或虚拟角色,角色塑造要做到真人和角色天人合一。更多的不是表达你自己,而是表达这个角色想要塑造的一些情感,或是想传递的信息。

第二是,作为直播式出道还是视频式出道,要么起码直播或者懂视频制作某一方面的特殊技能。

第三是社区,我们的主播大部分还是以B站为平台在活动,因为B站的社区很有特色,它有小众文化的圈子。

第四是声音,声音不要太劝退用户。这些是我们比较重要的筛选标准,当然人品,以及投入事业也很重要。

Q:角色是一开始就设定好了人设,比如说性格、身高、年龄,然后他的爱好、特长,然后再来挑选中之人进行匹配吗?

亢亢:也有这样的情况,但做到一一匹配也算是百里挑一。就像抽奖,更多的是先找到一个比较适合的中之人,为他量身定做形象,根据他的一些性格,塑造成虚拟偶像或者虚拟主播。

观众提问:

Harry Lin:如何看待虚拟偶像背后的中之人,他们的身份是否应该保密,中之人更换的话对虚拟偶像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亢亢:我们的模式就是将一个中之人和唯一的虚拟形象合二为一的模式,我们不会替换掉虚拟形象背后的中之人。因为我们一直觉得人和角色贴合度最高的这种状态,才是能和用户共情的一个状态。也是后面的中之人表达最自如的一个状态,毕竟他运营了这么长时间的角色和内容,他的感情投入是非常深的。

我们的理念是不会暴露中之人的信息,我们必须签订保密条款。这是出于对中之人的保护目的,也是希望保持角色对观众的一致性。

Q: 谈一下Activ8换掉绊爱中之人事件的看法,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风险吗?

亢亢:换掉中之人的影响更多是对于公司的。我们不是在运营某一个中之人,而是在做一个中之人的社团。通过我们社团中之人的互动,我们能生产出更有意思的内容,来增加用户对于我们社团的整体认知。

坚叔:在孵化IP方面,我们还是新人,暂时还没面临这个问题。关于行业,就以A8为例,我很关注这个事件,网易是我一个非常大的合作伙伴,我了解到网易拿了 A8授权做了中文版。这个事件,我个人认为不是在于更换中之人行为本身,而是A8在处理事情的态度上面,引起了粉丝的不满。但整个事情还是往一个良性的方向在发展,属于有操作空间的。

中之人和虚拟形象是一个不可切割的整体,这是一种追求的状态。对于这种完美状态,现实中还是有不可控的因素,但在处理方式上是有一些回旋的余地。这件事上都在尝试,可能没有一个所谓的唯一答案。当然,我们会在维持角色与中之人的关系上尽力做到平衡。

Q:现在虚拟偶像的合作模式跟网红的MCN是一样的吗?

亢亢:类似,模式上我们是内容的供给者,大部分都是中之人在创作内容。我们提供所有的外观设计,包括解决方案、后期的运营资源支持,以及所有的演出机会。

我们觉得光做平台不足以满足现在的一些需求,很多我们平台上活跃的这些个人UP主,包括想要成为虚拟艺人或虚拟主播的这些内容创作者,他们相对于平台更需要一个全面、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和运营资源的支持。

我们也希望能够给我们 B站上活跃的,甚至我们孵化出来的这些虚拟人物,提供更多内容载体方面的服务。

RWC投资机构:B站在虚拟偶像上是怎么一个打法,B站是否会入股或者深度绑定?

亢亢:这个可能我从平台的角度来说不是特别的合适,因为我了解B站内部在做虚拟艺人或虚拟主播相关业务的,是分在不同的业务事业部里面,超电是B站做BML、BW等线下活动的一个公司。

我们做艺人孵化、管理运营,主站更多的是内容上的引进。我们的直播平台更多的

是为虚拟主播开播提供平台和资源,提供推广资源或活动机会的服务。

杭州超写实虚拟偶像的出品方和运营方:对于超写实虚拟偶像入驻B站怎么看;在 B站上发展空间如何;是否会与这类公司一起来打造虚拟偶像?

(编辑:核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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