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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歌曲下架,暴露线下音乐版权“糊涂账”

发布时间:2018-11-23 12:44:53 所属栏目:业界 来源:新京报(北京)
导读:(原标题:KTV歌曲下架暴露线下音乐版权“糊涂账”) 新京报记者 罗亦丹 白金蕾 11月,河南洛阳,消费者在一家KTV点歌。图/视觉中国 KTV称签合同见不到曲库,VOD歌曲“不保证都有版权”,版权方抱怨分账体系不透明;音集协:过去收费方式存诸多弊端将改变

“目前要求下架的歌曲,都是非音集协管理的作品,该作品的权利人也没有给经营者授权,并且已经开始对经营者提起大面积的诉讼。所以,删除侵权作品,既是依据法律规定,也是生效判决所判令,更是这些作品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因此,于情于理都需要删除。”周亚平表示。

11月13日,部分被下架歌曲的权利人——英皇娱乐、爱贝克斯、丰华唱片版权代理公司代表王雪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其作为上述歌曲的版权专有授权方,自去年退会后至今,对已取得音集协授权的KTV场所从未提起过诉讼。

周亚平表示,音集协和KTV经营者是许可和被许可的合同关系,通知合同相对方删除侵权使用的歌曲是履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告知义务。如果经音集协告知后仍不予删除,则其后果将由其自己承担。

曲库之谜

有VOD商称任何公司都不敢保证所有歌曲有版权

音集协方面表示,其管理的音乐作品总数应该在15万首以上。已缴纳著作权使用费的KTV所使用的曲库绝大部分都是获得合法授权的。但记者发现,目前一些VOD商曲库中的歌曲远远大于15万首。

新京报记者发现,音集协官网“权利公示”选项下的作品库一栏中有着详细的曲目,共计93705首。

在许琳看来,如果KTV只能播放9万首歌,就要“关门大吉”了,KTV的曲库大小不一,最小的曲库也得有十几万首歌曲,如果只9万多首,KTV是很难顺利营业的。

11月20日,周亚平告诉新京报记者,音集协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近10万首,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有15万首,这两部分作品互有重叠,总数最起码应该覆盖了15万首以上。其余的还有部分歌曲是权利人直接授权给VOD设备商的。所以,目前已经给集体管理组织缴纳著作权使用费的KTV所使用的曲库绝大部分都是获得合法授权的,经营者尽可以放心使用。

不过,11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以KTV经营者身份联系VOD商发现,目前一些VOD商曲库中的歌曲远远大于15万首。

例如,VOD商雷石公司提供的“雷石KTV点歌系统”拥有60万首歌曲,其产品介绍显示,“60万云端曲库,好歌唱不停,一人能唱260年。”该公司人员称其“是有音集协的授权的,但是播放权这一块不负责”。

有行业人士透露,音集协除了向KTV收取使用费外,还向VOD商收取复制权费,缴纳过复制权费的VOD商就得到了音集协的授权。例如,根据音集协官方网站,2016年12月音集协先后发布两份公告,宣布授权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四家视频点播系统厂商“在其设备和系统中使用音乐电视作品制作卡拉OK曲库,向实体卡拉OK歌厅发放,以满足卡拉OK歌厅营业性播放需要。”

11月13日,王雪向新京报记者透露,作为权利人,“我们只是把卡拉OK的放映权授权给了音集协,并没有把复制权授权给音集协,但是音集协从2014年开始给VOD厂商授权,还要给我们分配(象征性的收益和实际价值相差甚远),我们觉得自己被代表了,没有接受。”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撰写的反映文件指出,“《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五条中的‘许可’指的是国家许可。而不是音集协的所谓‘许可’。除非修改法律,否则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四家视频点播系统厂商制作的卡拉0K曲库,不会因获得音集协的所谓‘许可’而改变其盗版性质。”

11月20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一家VOD商北方大区销售人员,该人士表示可以提供曲库的按天更新,但问及版权时,其表示“现在任何一家公司都不敢保证所有歌曲都有版权”。

对此,周亚平表示,在KTV市场上,每一个不同的VOD设备商都会有自己制作的曲库,曲库就相当于VOD设备商的产品,具有不同的个性化功能。音集协作为集体管理组织主要的职能是管理作品的权利,,面对KTV庞大的市场和各设备商不同的曲库,音集协的职能就是要求他们支付使用费,获得许可合法使用音集协授权作品。至于VOD设备中使用盗版作品,这是音集协坚决反对、决不允许的。在技术进步的今天,音集协下一步将建立对曲库的管理系统,对数量庞大的曲库作品进行数据化管理。

在邓宏光看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音集协只能对权利人授予音集协的歌曲发起维权、谈判、许可。“权利人授权给音集协多少,音集协就拥有对多少歌的权利,不能超越这个权利。按道理音集协应该告诉别人,哪些是我授权的哪些是不授权的,要清楚边界问题。”

“目前我知道的KTV老板里,有一些下架了这6000首歌曲,有些没有下架。”11月18日,KTV经营者许琳说,“我们更纠结的是,未来还会不会下架更多的歌曲。”

周亚平表示,不排除未来还会继续有要求删除的歌曲,但这只是过渡时期的问题,随着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被删除的歌曲只能会越来越少。

分账争议

权利人:分账不透明,《十年》点唱率为零?

有版权代理公司退出音集协,质疑点唱数据,认为版费分配不够公开透明。音集协方面表示,点击次数统计存在不足,有待完善。

6000余首歌曲下架的故事,最早要追溯到2017年5月10日,英皇娱乐、爱贝克斯、丰华唱片的版权代理公司退出音集协。

11月13日,英皇娱乐、爱贝克斯、丰华唱片版权代理公司代表王雪告诉新京报记者,“按照规定,音集协必须有50家主体(即会员)才能成立,英皇娱乐、爱贝克斯、丰华唱片在音集协成立之初就加入了。音集协成立伊始,使用一揽子的反担保条款减少了音乐使用者和权利人之间的博弈,让市场更加良性发展。”

但此后,版权权利人对音集协分配版费的计算方式产生了质疑,由于版费分配不够公开透明,上述三家版权代理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提交了退会申请,并于2017年5月10日正式退出音集协。

“例如有一次我们发现陈奕迅版的《十年》没有收到版权费,点唱率为零。在向音集协反馈时,对方表示是以几个数据源来加权平均进行点击率的计算,但它没有公布具体的数据源。我们加入音集协的条件是要把数据公开化,告诉我们是基于什么准则,在哪里采集的数据,数据源是不是具有代表性。如果音集协做到了公开透明化,我们再考虑回来。”王雪告诉新京报记者。

对此,周亚平回答称,音集协成立之初,面对星罗棋布的KTV经营场所,海量的作品版权,无法做到精准统计作品被使用次数。为了保障权利人利益,使场所合法使用作品,国家版权局出台了按KTV房间数收费的标准,虽然一时解决了收费问题,但给分配带来了困惑。一开始根据版权的数量进行分配,后来提出歌曲欢迎程度不同,应该根据点击次数。2016年的分配开始融进VOD点击次数的因素,2017年完全根据点击次数进行分配。改变分配方式后,有些公司分配金额的变化很大。严格说,现在的点击次数统计还存在不足,有待完善,但音集协的分配则是完全公开透明,通过了理事会审议后执行的。为了彻底改变收费、分配的矛盾,只有利用科技进步,做到“扫码开机、计次收费、精准分配”。这也是音集协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编辑:核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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